到年底前,各地將對城市低保戶認定進行排查,排查內容之一是,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實現“應退盡退”。
民政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將有價證券、存款、房、車等財產作為認定低保的重要依據。另外,為保護低保對象隱私,不提倡對低保申請人進行網上公示。
收入仍為認定基本條件
有多套房、開汽車的人能不能申請低保?按照通知要求,家庭收入是認定低保戶的基本條件,但家庭財產也要作為重要依據。
通知明確,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各地應將家庭財產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民政部稱,對于擁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房產、機動車、經營性資產等財產的家庭,各地應根據財產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并依據這些條件來認定低保對象。
另外,通知稱,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當地低保標準,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條件。收入包括稅后工資、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通知要求,在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原則上可將戶籍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域且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請城市低保的戶籍條件。
不提倡網絡公示低保對象
在低保戶的認定上,通知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不得自己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決定。
對低保戶的民主評議的參加人員,應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街道及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居民代表以及駐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總人數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輪換。
而一般情況下,公示的范圍應限于低保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居委會,不提倡在網上公示;公示的內容,應僅限于擬批準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家庭人口數及享受金額,應注意保護其家庭特別是兒童的隱私。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