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發表的《2009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說,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得到完善。2009年,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試點,明確要求地方政府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白皮書說,國家積極完善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目前正在加快制定《無障礙建設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和國家殘疾分類標準。2009年12月,國家修訂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放寬了申請駕駛證的身體條件,為殘疾人駕駛汽車提供了便利。2009年,全國成立了首批56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直接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白皮書指出,殘疾人康復事業得到發展。2009年,620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復,2376個市轄區、縣(市)開展社區康復工作,984.4萬殘疾人得到社區康復服務。為殘疾人提供輔助器具112.2萬件,其中為貧困殘疾人免費發放59.8萬件。國家投入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資金7.11億元,近6萬殘疾兒童受益。(記者陳菲、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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