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仍然要做改革創新的“試驗田”
——訪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
30年前,深圳從默默無聞的邊陲小鎮一躍成為我國第一個經濟特區。30年來,依靠“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的改革創新精神,深圳迅速發展成為享譽中外的現代化城市,創造了世界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史上的奇跡。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國家法律和政策日趨統一規范,深圳等特區原先享受的一些優惠政策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延續。特區還“特”嗎?特區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將擔當怎樣的角色?就這些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特區擴大透露的信號
記者:今年7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深圳全市。應該怎樣正確解讀深圳經濟特區保留并擴大這個信號?
彭森: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30周年之際作出這個決定,既代表著中央對深圳特區過去30年發展成就的充分肯定,更寄托了中央對深圳在更大范圍實現科學發展的期望和要求。中央要求深圳進一步提高改革創新和科學發展能力,扎實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盡快解決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特區發展空間局限和“一市兩法”等問題。擴大特區范圍,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大戰略舉措。
深圳經濟特區是我國成立最早、辦得最好、影響最大的經濟特區,30年來,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特區成立之初,在特區和內地之間設立了陸地管理線,這種安排使深圳產生了“關內”、“關外”之分,形成了“一市兩制”的管理格局。1992年深圳特區被授予“特區立法權”后,“一市兩法”的安排使“一市兩制”問題更加突出,政策、規章等實行兩套標準,人為地造成了關內外在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差距。
深圳常住人口大部分居住在關外,但長期以來,關外群眾的居住環境和條件遠不如關內、收入低于關內,社會保險待遇也有差別,造成了城市發展的“二元結構”。另一方面,原特區范圍不僅囿于狹小空間自身發展騰挪不開,而且輻射周邊的難度也在加大。
擴大深圳經濟特區范圍看上去是行政區劃的調整,實質上是個體制改革問題。這么調整,是為了解決長期困擾深圳市的特區功能與城市空間相分離的難題,破除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和“內外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優化產業布局,推動經濟結構調整。
另外,這樣的調整能夠進一步提升深圳的國際化程度,擴展深港合作腹地,促進珠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和香港繁榮穩定,并為深圳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改革開放注入新的動力、創造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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