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就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意見強調,通過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促進各類風險隱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
意見指出,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應急救援隊伍在預防性安全檢查、重大隱患排查中的作用,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通過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促進各類風險隱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各級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所在區域主要風險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特點,熟悉救援環境,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意見強調,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針對轄區內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重大危險源狀況、應急救援隊伍與服務范圍內企業簽訂救援協議等情況,制定并下達年度預防性檢查工作計劃,每年至少應組織2次預防性安全檢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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