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公安機關、派出所領導獲聘任安保副院長防“醫鬧”,有醫院稱聘安保副院長系“政府行為”
7月2日,沈陽27家醫院聘民警擔任安保副院長,其中之一的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警務工作站位于病房一樓大廳,緊鄰急診室。 本報記者 孔璞 攝
■ 關注焦點
沈陽市衛生局、公安局日前舉行聘任儀式,27名有豐富經驗的屬地公安機關、派出所領導被聘任為8家省級醫院和18家市級醫院及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療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長,指導醫院開展治安防范工作。
此舉引起廣泛關注和爭議:擁有“雙重身份”的民警在處置醫患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時如何防范“公權私用”?公權力與醫療行業聯姻是否會影響執法公正?
7月7日,在這一舉措宣布實施5天后,記者從多位擔任副院長的民警和醫院負責人處了解到,因為輿論熱議,這一舉措可能被叫停。記者多次致電沈陽市衛生局和公安局負責宣傳的人員,并通過沈陽市宣傳部與其溝通,均未得到肯定或否定的證實。
醫院與受聘民警尚未接洽
部分醫院稱聘任大會前不知情,醫院未公布聘任事宜
7月2日,沈陽市27名有豐富經驗的屬地公安機關、派出所領導被聘任醫院的安保工作副院長。
27人中,有16人是派出所所長,4人任教導員職務。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內保大隊教導員劉玉華擔任沈陽市第四人民醫院安保副院長,是安保副院長中惟一一名女性。
7月7日,上述27家醫院之一的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以下簡稱一附院)黨辦主任許東陽告訴記者,聘任安保副院長是“政府行為”,醫院此前并不知情,院領導收到相關通知后,院長應要求出席了聘任大會,但此事一直沒在醫院公布。
和平分局園路派出所所長艾居適擔任該院安保副院長,許東陽說醫院還未公布這一信息,他是在記者詢問后才從網上看到這一信息的。目前院方也還沒有和艾居適聯系,公安局方也沒有就此事聯系醫院。
記者還致電沈陽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責宣傳工作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完全不知道這一信息。
一位剛被聘請為“副院長”的教導員證實了醫院說法。從被聘請起,他還沒有與醫院接洽。
關于安保副院長的職責,在聘任儀式上,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廣善提出:“不占職數、不拿待遇,履行職責。”
一位剛被聘請為“副院長”的派出所所長說:“其實就是接110正常出警,并不參加醫院的其他事情,派出所正事還干不過來呢,哪有空上醫院去?”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一旦醫患雙方發生民事責任爭議,解決途徑有三:醫患雙方協商;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在現實當中,三條途徑都不太順暢。
聘請警察負責醫院安保,并非沈陽首創。
2007年4月,福建南平武夷山市聘請了14位警察,擔任下屬14家醫院(包括鄉鎮衛生院)的副院長。條件和沈陽這次一模一樣:沒有編制、報酬,僅僅是幫助工作,防止“醫鬧”。3個月后,該市婦幼保健院遭遇“醫鬧”事件,導致關門七天。警方束手無策。
[責任編輯:王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