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災情的結束,大量災期不便訴訟的當事人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今天(29日)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洪災造成許多家庭和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生活生產遇到重大困難,違約、撫恤金分割、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等案件可能在災后出現大幅度增長。
據了解,為積極應對災后可能出現的“訴訟洪峰”,江西省高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全省法院積極安排力量,制定攻堅預案,發揮連續作戰精神,高效公正地解決各類涉災糾紛。
同時,要求開辟“綠色通道”,對涉災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強化速裁機制,專門成立合議庭負責審理涉災簡單民商事案件;開展巡回審判、上門立案、上門執行、上門送達等司法便民活動,減少群眾訴累;針對災后多發案件,制定業務規范,避免因裁判標準不統一引發群體事件。(記者黃輝 通訊員元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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