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的先行試點到目前的全面推開、深化,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已經走過6年時間。截至目前,已經完成機構改革的鄉鎮共計20673個,占全國鄉鎮總數的60.3%。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距離2012年完成全國鄉鎮機構改革的時間表越來越近,今年是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任務十分艱巨。
作為農村稅費改革的配套改革和農村綜合改革的關鍵環節,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管理,確保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只減不增;一手抓試點,大膽探索,認真總結積累經驗。目前,安徽、湖北、黑龍江、吉林、河南、內蒙古、浙江、重慶、上海、海南、江蘇、寧夏、四川等省份已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各地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明確鄉鎮職能定位,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根據農村工作新任務,科學設置機構,幾年來,各地普遍對鄉鎮原有黨政機構進行了整合。改革后絕大多數地方一般設置3—5個綜合性辦公室,少數經濟較發達的地方機構數略多一點;極少數地方不設機構、只設若干崗位。與改革前相比,機構更為精干,效率明顯提高。
對鄉鎮黨政領導班子職數,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安徽由10—15名精簡為6—8名;黑龍江由9—11名統一精簡為5名;湖北由原來平均16名左右精簡為7—9名。在精簡人員同時,各地還積極探索擴大黨政交叉任職,一些地方還實行了黨政一把手“一肩挑”。
在改革整合事業站所方面,各地主要采取三種模式:多數地方將事業站所整合為3—6個綜合性服務中心,對無正式錄用手續人員和富余人員妥善安置;湖北等一些地方將鄉鎮事業站所逐步轉制為企業或中介服務組織,由政府通過簽訂合同、項目招標的辦法向其購買服務,變“養人”為“養事”;有些地方將農技推廣站改為縣直部門的派出機構,有的跨鄉鎮設置。
在創新農村工作機制方面,許多鄉鎮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通過“一站式”服務、首問負責制、辦事代理制、巡回服務、服務熱線等多種方式,方便群眾辦事。
從改革的總體效果看,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提升了鄉鎮履行職能的能力,提高了為農民服務的水平,降低了行政成本,鞏固了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鞏固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目前,鄉鎮長期以來存在的無序進人、鄉鎮人員編制膨脹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一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正在形成。
中央編辦要求,改革已經取得一定進展且條件具備的省份,要加快改革步伐;尚未全面推開的省份要加大力度,抓緊制定印發實施意見,全面推開改革。
為確保改革方案實施到位,避免“走過場”,中央編辦將組成督查組,不定期對各地鄉鎮機構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督查。(記者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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