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發展文化遺產 建設共有精神家園
李長春
今年6月12日,是我國第五個文化遺產日。文化遺產日的設立,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和國家對保護、發展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對于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激發人民群眾參與保護、發展文化遺產的熱情,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借此機會,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為我國文化遺產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老一輩文化遺產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向全國廣大文化遺產工作者表示誠摯問候,向關心和支持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表示衷心感謝!
在我國5000年文明史中,勤勞智慧的中華民族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留下了燦若群星、獨具特色的文化遺產。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是我們民族悠久歷史的鑒證,是民族智慧的結晶、民族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生命力和創造力的重要體現,也是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發展好這些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和人類共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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