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5月31日發布2010年第10號審計結果公告,公布了截至5月20日的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情況。這也是審計署首次公告玉樹地震救災款物資審計情況。
審計表明,截至5月20日,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9.05億元,已用于民政救濟、物資調運、衛生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方面支出3.60億元,尚結存5.45億元;全國共接收捐贈款物70.44億元,已支出4.73億元用于應急搶險,尚結存65.71億元。
總的看,救災資金撥付、使用和物資發放情況較好,在維護社會穩定、安置受災群眾生活和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次審計沒有發現中央本級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但民政部公布的全國捐贈款物數與審計結果數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根據“以繳代統”的要求,按實際匯繳到賬的金額來統計捐款總額,公布的數據中未包含各地尚未匯繳到賬的捐款數,而審計結果是按全國實際接收的捐贈數來統計的。
玉樹地震發生后,審計署立即部署對民政部等3個中央部門和15個社會組織、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開展跟蹤審計。
審計署將繼續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款物進行跟蹤審計,并適時向社會公告。(記者張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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