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26日通報了對奉化市大埠工業區塊部分企業違法排污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4家違法排污企業被關閉,奉化市環保局副局長被免職。
奉化市大埠工業區塊系利用原奉化化肥廠廠房引進企業逐步擴大形成的,目前共有包括從事表面處理、精密鑄造、服裝水洗、防水材料和包裝材料生產等企業20余家。據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施利民介紹,這一事件主要涉及大埠工業區塊內的青云鍍業有限公司、新星鍍業有限公司、大橋明化電鍍廠和中興鍍業有限公司。這4家電鍍企業通過控制排污閥門或私自改造污水管道等故意規避監管的手法,將未經處理或未經完全處理的污水排入剡江。
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鍍行業環保達標工作日益緊迫。今年5月8日至10日,國內幾家媒體相繼報道了奉化市大埠工業區塊部分電鍍企業違法排污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浙江省政府迅速成立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企業違法排污事件,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調查發現,在這一事件中,奉化市環保部門違反國家及浙江省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管理的規定、越權審批4家企業建設項目環評,對企業環境行為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群眾舉報的該區塊廢水廢氣污染問題查處不力;奉化市蕭王廟街道對其轄區內的大埠工業區塊電鍍企業在較長時間內不同程度存在污水超標排放、偷排行為,未及時發現和制止。
浙江省有關方面除對4家涉事企業實施關閉,并處以高限處罰、加倍追繳排污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責任人行政拘留處罰外,還對奉化市分管環保工作的常務副市長進行誡勉談話,對奉化市環保局局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奉化市環保局一位副局長免職,對奉化市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給予撤職,對其他相關負有責任的公職人員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行政記過、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奉化市委、市政府已就此事向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浙江省環保廳表示,將以此為鏡,本著聞過則喜、舉一反三的態度,決定近期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以重金屬行業、污水處理廠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為重點的執法大檢查。(記者李璐、李亞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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