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價僅15.5元的癌癥輔助藥“蘆筍片”,經過層層加價賣到患者手中竟漲到213元。誰是“暴利藥”的幕后推手?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認為,醫院只是“暴利藥”利益鏈條的下游,問題關鍵出在源頭——政府物價部門定價虛高。
廖新波說,目前我國的藥品定價機制是:國家發改委或各省物價局制定的藥品指導價是“天花板價”,價格高得離譜;省級統一招標價為“斬首價”,即在國家指導價的基礎上輕柔地擠出一點水分,價格仍然畸高。如果這兩個環節不進行改革,仍然按照原來的藥品定價機制執行,藥品價格還是下不來。
一名物價部門人士說,我國藥品品種規格復雜,政府在核定價格時,多采取企業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資料的方式。對于企業提供的資料,由于工作人手不夠,很難做到每個藥品都實地查看藥品入庫記錄等反映價格信息的第一手資料。這存在尋租空間,不排除有物價部門官員收取藥企“好處費”,定價“就高不就低”的現象。
廖新波呼吁,從源頭抓起,改革政府定價機制,讓藥價相對真實地反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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