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部門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一些地方先行先試的經驗,降低門檻,鼓勵外商增加投資。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13日表示,工商部門作為服務和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政府職能部門,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放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限制條件,鼓勵外商增加投資,擴大規模!
中國上月公布了主要包括“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等五部分內容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中國利用外資的指導性文件。根據該意見,外商投資領域被進一步放寬,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國民待遇。
中國工商部門將鼓勵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申請組建企業集團。國家工商總局規定,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母公司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參股公司經企業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近年來,外商投資企業在重組過程中迫切希望能夠將債權轉為股權,以增加出資方式,增加總的投資數額。針對這一需求,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經外匯管理部門登記和審批部門批準,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可以其對該企業的債權轉增為注冊資本。
國家工商總局還作出規定,對已繳付首期注冊資本,無違法記錄,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時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延長出資期限的,經審批部門批準,將及時為其辦理出資期限變更登記。這不僅可以緩解外資企業的出資壓力,而且可以鼓勵外商在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情況下,進一步增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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