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給海南國際旅游島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海南目前已在全省重要旅游風景區設立了27個旅游巡回法庭,堅持就地受理、就地審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執一條龍、案結事了的原則,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早在2002年,針對三亞作為國際旅游勝地游客流動性大、旅游糾紛多的特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便在南山、天涯海角、亞龍灣景區設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實行巡回辦案,快立快審快執,成為全國第一家擁有旅游巡回法庭的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適用簡易程序,主要受理旅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出售假冒偽劣產品、餐飲欺詐、強買強賣、非法收取回扣等旅游糾紛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接到當事人口頭起訴后,法官現場辦案,現場解決紛爭,及時化解矛盾。在春節、“五一”、“十一”等假期,則派出法官到景區值班,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調處。
今年大年初二,南山景區旅游巡回法庭值班點接到兩位杭州游客投訴。游客通過旅行社介紹來三亞旅游,行程安排共5天。大年三十晚上,導游突然說沒有大飯店營業,要求游客另外交150元,帶他們去消費,飯菜質量很差,游客感覺受騙了。后經旅游巡回法庭協商市旅游局與該旅行社導游交涉,導游當即退回游客每人100元。
據介紹,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是就案辦案,對一些旅游非訴糾紛,特別強調法庭的服務功能,注重說理教育,耐心疏導,時常取得勝敗皆服的效果。對于不屬于法院管轄的旅游糾紛,巡回法庭會立即啟動聯動機制與市旅游委、消費者協會、工商、公安、景區多方協調處理。重大情況則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法院。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光瓊告訴記者,旅游巡回法庭具有程序簡約、成本低廉、便于執行等突出優勢,基層法院法官熟悉當地民情,經驗豐富,處理糾紛時得心應手,對簡易旅游糾紛案件全部做到調解結案,實現了案結事了。(記者羅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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