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衛生部門獲悉,根據目前檢查,上海市對從業人員體檢項目已經全部取消了乙肝表面抗原和E抗原檢測,而上海在去年10月就已取消了對食品行業從業人員的乙肝檢測項目。
上海市衛生部門最近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方式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開展乙肝項目檢測,一經發現違規者,將嚴肅查處。
今年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有關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上海市衛生局即要求全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貫徹該通知精神,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確需在入學、就業體檢時檢測乙肝項目的,應由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研究報告和書面申請,經衛生部核準后方可開展相關檢測。
為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隱私權,上海市衛生局11日下發了有關通知,要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切實貫徹和執行。其中包括:在健康體檢中,非因受檢者要求不得檢測乙肝項目;有關乙肝項目的檢測結果只能通知受檢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知受檢者所在單位及他人。軍隊、武警、公安特警的體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市衛生局將加大經常性監管力度,對違反規定進行乙肝項目檢測,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個人隱私的,將按規定予以查處。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也將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公開舉報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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