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肅,一向各自為政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始有了“緊箍咒”:從今年起,甘肅省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將涉及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日前出臺的《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對考核事項進行了明確約定。甘肅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涉及兩個層面:機構 考核和人員考核。對醫療機構的考核,院內管理建設、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以及群眾評價與監督等為主要內容。對工作人員實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勞動紀律、醫德醫風等內容。
據了解,在考核中,崗位績效考核將與職工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縣級財政部門將人員工資(或補助)的70%按月撥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發放。預留30%,依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半年一次的考核結果兌現剩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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