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吳晶)自去年8月起,教育部在全國開展了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專項審計調查,截至當年11月,審計調查的19個城市已糾正各類違規問題金額46.62億元,占審計調查發現問題金額的68%。
記者8日從教育部了解到,自200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城市基礎教育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審計調查情況的通知》以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認真開展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在逐項糾正審計發現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為切實做好整改工作,教育部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并針對違規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問題,先后派出了333個檢查組對全國1.86萬所學校開展了專項治理。審計調查的19個城市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整改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對重大問題實行責任追究。截至2009年11月,審計調查的19個城市已糾正各類違規問題金額46.62億元,占審計調查發現問題金額的68%。其中:撥付滯留的基礎教育資金23.41億元,占發現問題金額的96%;歸還擠占挪用的基礎教育經費10.93億元,占發現問題金額的60%;退還學生不合理收費或上繳財政統一管理的各項收費3.84億元,占發現問題金額的76%;化解學校債務8.44億元,占發現問題金額的40%;給予31名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與此同時,針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以規范中小學的收支核算和資金管理。有關地方政府在深入分析問題產生原因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相關制度8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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