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至2月18日正是春節期間,涪陵區公選處級領導干部任前公示選定在這一時段,被部分網友質疑“不公正”。昨日,涪陵區委組織部有關人士說,公示時間剛好在春節期間是按程序進行,不是有意安排。
部分網友質疑:春節公示是“潛規則”
昨日,一個題為“為何將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任前公示時間設置在節假日”的帖子,出現在“涪陵人論壇”上。該帖引用了來自涪陵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的公示公告,質疑有關部門將公示時間安排在春節期間。
昨上午,記者登錄涪陵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看到由涪陵區委組織部發布的這個公示公告。公告稱,涪陵區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工作已結束。在前期公示的票決人選基礎上,通過差額票決確定了16名擬任人選。
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現將16名人選予以公示。干部群眾如果認為公示對象有不符合任職條件的情況,可以書面、電話或來人等方式向區委組織部反映。
該公告確定的公示時間為:“2010年2月12日—2010年2月18日。”
網友“美好心情”質疑,公示一般是7個工作日,這個公示卻在春節期間,大家都放假了,就算有反對意見,又能怎么樣?網友“游客”跟帖說:“放在春節期間,潛規則嘛……”
組織部門回應:這是在按程序進行
干部任前公示一般為7天,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是7個工作日,市委組織部最近一次干部公示時間卻確保了7個工作日——2009年7月發布的我市3位高校領導任職公示,公示時間為2009年7月31日至8月8日,共9天,其中8月1日和2日為周末。
針對網友質疑,涪陵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張露告訴記者,為確保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的順利進行,涪陵區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選拔辦法和程序。這次公開選拔,于2009年12月5日開始報名,經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確定的票決人選,在2月10日報區委常委會通過差額票決。
“按照程序,常委會票決結束后就應該公示。2月11日組織部對票決結果進行了整理,2月12日即按程序進行公示。是公選程序剛好進行到這里,而不是有意安排在春節期間公示。”張露說。
張露告訴記者,干部任前公示一般都選擇在干部所在單位貼出公告進行公示。正是因為這次公示在春節期間,除了在單位張貼外,還在涪陵區政府公眾信息網以及2月12日在《巴渝都市報》進行了公示。
張露說,之所以要及時按程序進行公示,還有一原因是讓這些公選干部能盡快進入角色。有些部門,比如團區委包括書記副書記共缺了3名領導,新的一年開始了,需要他們盡快到崗位推動工作。
我有話說
市人大代表、市僑聯副主席鄧明鑒:春節期間公示 不科學
國家法律規定的告知程序都明確規定節假日要除外。公選干部公示這么重要的事,在春節期間公示肯定不合適也不科學。公示的目的是為了聽取意見,都放假了,市民有意見該向哪里反映?
因此,涪陵區公選干部公示應考慮延長7個工作日。
市政協委員、民建重慶市委參政議政委員會副主任劉紹璋:公示流于形式 難公正
干部公選按程序剛好在春節期間公示,這樣嚴格按程序辦事是對的。但是除了程序公正外,還應做到實體公正。春節期間公示就不能有效收集并聽取各種意見,不能為了程序公正而讓公示流于形式。
目前,一些地方出現了比較好的公示方式,比如在工作日公示,不僅公示現任職和擬任職,還公示其簡歷以及任職理由,這樣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渝中區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袁源:按照程序辦事 沒有錯
作為政府機關,程序上公正是首要的。
當前針對政府機關的一些意見,主要就包括不按程序辦事。涪陵區公選干部,按程序確實該在春節期間公示。到了該公示的時間如果不公示,有人肯定會有說法。只是在最初的公選辦法制定和公選程序設定時,應盡量考慮節假日的因素。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