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2月20日電(記者尕瑪多吉)今年藏歷新年來臨前,拉薩市城關區奪底鄉困難戶強巴卓嘎同往年一樣,獲得了政府部門發放的慰問金。老阿媽不只是在逢年過節時才得到這種特殊的“關懷”,2007年以來,她就已享受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生活、衣食基本無憂。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城鄉困難居民、企業困難職工家庭領取低保金,僅僅是近年來西藏建立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一個縮影。從2004年起,西藏圍繞構建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據自治區民政廳低保處處長土登介紹,截至2009年12月,西藏城市低保人數達38980人,中央和自治區各級財政累計支出保障金5億多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自2005年以來在全區實施了農牧區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制度,年救助困難群眾19.83萬人,投入救助資金4759萬元。
西藏在8個縣(市、區)2個鄉開展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作,妥善安排了農村困難居民的生活。農村低保對象從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居民擴大到現在1100元以下的居民,目前西藏區、地、縣三級財政累計投入農村低保金3.5億元。
2007年,自治區財政、民政部門下發了《西藏自治區農牧區特困群眾醫療救助辦法實施細則》和《西藏自治區城鎮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實施細則》。截至2009年,全區累計救助農村醫療對象25941人(次),兌現救助資金2867萬元。
據介紹,現在西藏已基本建立了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制度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與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相適應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截至目前,西藏已有23萬農牧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且補助標準還在逐年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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