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辦公廳日前下發《中共廣東省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大力加強黨的思想理論建設,創建學習型黨組織。處級以上干部集中讀書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干部不少于3天。
《意見》強調,要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鍛造高素質干部隊伍。要充分發揮各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防止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的力度,每年拿出若干黨政領導職位進行公開選拔或公推公選。
《意見》強調,要堅持和完善從基層一線選拔干部制度。縣級黨政領導班子中要保持半數以上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等領導工作經歷的成員。到2012年,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以外,應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
《意見》規定,省級、市廳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每年到縣以下基層或企業調研分別不少于2個月、3個月、4個月。
《意見》還要求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黨政機關正職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重要部門工作。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范圍內報告制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