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副局長劉勝強因嫁女大擺110余桌酒席之事備受社會關注。黨員干部操辦酒席要不要申報?所辦酒席的數量能否規定上限?近日,江西省蓮花縣紀委下發《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大肆操辦婚喪、升學、生日、喬遷等宴席的通知》,其中規定,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操辦酒席不得超過10桌,嚴禁變相分次宴請,即分時間、分地點、分桌數宴請。據悉,這是江西省紀檢部門首次出臺黨員干部辦酒違規細則。
蓮花縣要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操辦宴席必須向縣紀委廉政室申報,一般干部職工向主管單位黨組織或紀檢組(紀委)申報,申報內容包括宴請緣由、時間、地點和人員等事項,待批準后方可辦理;宴請結束后應及時上報結果,并將宴請對象、賓客人數、宴席桌數、開支費用和禮金數額等情況在本單位公開欄中公布。同時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喜慶宴請范圍只限于親友,不準邀請工作管轄范圍內的單位和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個人參加,并收受禮金禮品;不準收受親屬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以及以贊助、支持等各種名義贈送的錢物。
如何嚴格執行“限桌令”?蓮花縣規定,對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大操大辦酒席借機斂財的,對超規定所得予以沒收,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副科級以上干部不準接受未經批準的請柬,更不準出席、送禮,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違規操辦宴席的當事人進行嚴肅查處的同時,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嚴格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并將違紀的典型事例在電視臺曝光。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