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1月5日電(記者王傳真)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副局長劉勝強女兒結婚設宴百余桌一事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深圳市公安局對事件進行了全面調查,并于5日晚通報了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1月3日晚,劉勝強與親家陳某某在深圳市凱賓斯基酒店海珠城美食會酒樓為子女舉行婚宴,原定設90桌酒席,后增加至108席,當晚婚宴連同服務費等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492598元,此費用由親家陳某某直接轉賬支付,婚宴所收禮金36000元由男方收取。參加婚宴人員中劉家親友約20席,其他為陳家在深圳皇崗村、崗廈村、沙頭村等地的鄉親和親朋好友。當晚劉勝強單位有4名同事參加宴請。
深圳市公安局認為,根據以上調查情況,劉勝強為其女舉辦大型婚宴,雖未發現有借機斂財及其他涉嫌違紀的問題,但已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違反了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干部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廉潔自律的幾點意見》的規定,深圳市公安局有關部門責成劉勝強作出檢查;按照《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責成劉勝強就嫁女設宴情況向機場公安分局黨委作書面報告;由機場公安分局責成4名駕駛公務行政車輛參加婚宴的民警作出檢討,并予以批評教育、進行整改,民警所使用車輛按相關規定補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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