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張曉松)記者從28日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9年1至11月,中國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和調查9.9萬個單位,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支521億元,挽回損失163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863件,涉及1068人。
今年,審計署統一組織了金融危機對地方財政收入狀況影響、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等審計調查,并對17個省區市貫徹落實中央擴大內需政策措施情況及效果進行了審計調查。3個汶川地震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開展了對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的跟蹤審計。
從審計情況看,中央的決策部署是及時的、有力的,貫徹執行的總體情況是好的,取得的效果也非常明顯。
但一些地方配套資金尚未完全落實到位,有些地方資金和項目管理不夠嚴格和規范,個別項目占用或征用土地審批手續不完備,個別項目建設不完全符合環保要求。通過審計,核減投資或結算額300多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100多億元。
在今年的財政審計中,重點檢查了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審計署對17個省區市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了審計調查,河北、山西、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陜西、青海、新疆和寧波等地開展了市縣政府性債務、村級債務、公路負債、高校負債等審計調查。
審計揭示和反映了地方政府性負債規模較大、管理監督不到位等問題,提出了規范債務管理、防范財政潛在風險等建議。
今年,審計署對4家金融機構及3家金融監管部門進行了審計,不僅揭示了業務上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隱患,還反映了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不夠順暢等問題,提出了加強金融監管、促進金融協作配合等建議。
為推進地方金融審計工作,審計署下發了關于農村信用社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北京、河北、遼寧、黑龍江、浙江、江西、河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甘肅、新疆、寧波等地開展了對農村信用社、地方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審計和調查,提出了加強風險管理、消化歷史包袱、加快推進股份制改造等建議,促進了地方金融業的健康發展。
今年,審計署重點審計了12家中央企業,并對2700多家中小企業進行了審計調查。
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陜西、青海、深圳、寧波、廈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開展了對地方國有企業或中小企業狀況的審計和調查。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企業仍存在資產質量不高、決策不規范等問題,因管理不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審計反映的情況和提出的建議,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全面掌握企業發展現狀、采取有效扶持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今年1至11月,全國共對3萬多億元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促進資金撥付到位、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120多億元。
審計署統一組織了對種糧農民補貼、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和農村飲用水安全狀況等進行了審計和調查。各地普遍開展了對涉農、教育和社會保障等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和調查,跟進檢查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績效狀況。
審計發現和查處了一些地方滯留、閑置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侵占群眾利益的問題,在促進完善相關制度、落實惠民政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今年,審計署制定了《關于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意見》,統一組織對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狀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北京、黑龍江、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陜西、甘肅、青海、大連、寧波、青島等地也積極推進了資源環境審計工作。
通過審計發現,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非法征地、越權審批等問題;有的地方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方式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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