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9日電(記者 馮源)記者從浙江省統計局獲悉,根據浙江省和全國的兩套評價體系測算,浙江全面小康實現值已經達到90%左右,并與廣東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國各省區市第三位,僅次于京滬。
為了衡量浙江省建設小康社會的成績,浙江省統計局等部門制定了《浙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它由經濟發展、社會事業、人民生活、社會和諧和生態環境等5個方面24個指標構成。據此測算,2008年浙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綜合指數為91.52%,比2007年提高1.98個百分點,總體上基本實現了全面小康目標。
而在國家層面,國家統計局統計科研所也制定了全國統一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它由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生活質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資源環境等6個方面23個指標構成。據此測算,浙江省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87.8%,比2007年提高了2.5個百分點,也接近了90%的基本實現全面小康目標。
這一測算結果同時顯示,2008年浙江省全面小康實現程度已高于全國水平13.2個百分點,與廣東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國省區市第3位。前2位分別為北京和上海。而從2000年以來,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設實現程度一直領先于全國平均水平,且領先優勢不斷擴大。
與2007年相比,從浙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五個方面來看,2008年全面小康實現度均有所提高。其中,經濟發展方面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96.8%,社會事業方面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90.0%,人民生活方面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89.8%,社會和諧方面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86.5%,生態環境方面實現小康程度為94.6%,均比前一年有所提高。
而在具體指標中,人均GDP、二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研發經費支出占GDP比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等9項指標均達到100%實現全面小康目標,有8項指標全面小康實現度在90.0%-99.9%之間,總指標數量中有70.8%的指標達到了90%的基本小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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