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