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 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選拔到黨和國家工作崗位上來,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保證。《決定》提出,“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干部,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干部選拔來源。”這一規定順應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指明了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對做好新形勢下干部選拔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毛澤東同志說過,“指導偉大的革命,要有偉大的黨,要有許多最好的干部。在一個四億五千萬人的中國里面,進行歷史上空前的大革命,如果領導者是一個狹隘的小團體是不行的,黨內僅有一些委瑣不識大體、沒有遠見、沒有能力的領袖和干部也是不行的。”在事業發展的不同階段,面對不同的形勢和任務,對干部隊伍的結構、素質、來源有不同的要求。
在革命戰爭時期,我們黨面臨軍事斗爭的艱巨任務,大批出身工人、農民的革命干部在血與火的考驗中成長起來。新中國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面對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的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需要大批治國理政的優秀人才,干部隊伍結構調整的任務就被突出地提了出來。早在1954年,鄧小平同志就指出,“現在我們是搞建設,干部已成為決定性的因素。我們干部的狀況是,一方面不夠用,另一方面又有浪費”。改革開放以后,針對當時大批老干部被解放出來,干部隊伍總體年齡老化、知識水平不高的狀況,鄧小平同志又指出,“要在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前提下,使我們的干部隊伍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來加以保證。”江澤民同志根據黨的歷史方位的重大變化明確強調,“選賢任能,事關重大”,“一定要搞五湖四海”。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黨又面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新的任務要求,胡錦濤同志深刻指出,“老一輩革命家開創的社會主義事業要代代相傳,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取得成功,黨和國家要實現興旺發達、長治久安,關鍵靠人、靠高素質干部隊伍。我們要著眼于選準人、用好人,抓緊建立科學管用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拓展知人視野,拓寬選人渠道,提高選人用人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信度,切實把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善于領導科學發展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切實把各方面優秀人才積聚到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中來。”這些重要論述針對不同時期形勢和任務的需要,都提出了拓寬干部選拔渠道、完善干部隊伍結構的要求。
經過新中國成立60年尤其是改革開放30年來的改革發展,我們的干部管理體制,干部隊伍結構、素質、來源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公務員考試已經成為進入黨政干部隊伍的主渠道,大學以上學歷的干部在黨政干部中的比例越來越大。這一變化既是改革開放的成果、事業發展的要求,也是全民族素質提高的自然和必然結果。這種狀況總體上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需要,是我們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組織保障。同時也要看到,我們的事業對干部和人才的需要是豐富和多方面的。如何使各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卻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黨政干部隊伍的人才得到合理任用,如何使我們黨和國家事業對干部的多樣需求得到充分滿足,已經成為干部工作中新的重大課題。《決定》在這個時候提出“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干部,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干部選拔來源”,決不是無的放矢,而是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是拓寬黨政干部選拔來源的重要途徑。《決定》指出,要“完善干部交流制度”,“疏通黨政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干部交流渠道”,提出了從企事業單位包括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社會組織吸收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的課題。《決定》明確提出“加大從農村、社區優秀基層干部中考錄公務員力度”的要求,突出了對實踐經驗、實踐能力、工作實績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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