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杜宇)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7日表示,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將采取措施,繼續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配套法規和規范的制定工作,同時著手制定“十二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
這位負責人是在此間舉行的貫徹《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座談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982年以來,國務院已公布歷史文化名城110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251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級文化名鎮名村已達529個,基本形成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體系。2008年7月1日,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正式實施。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例如有的地方保護意識薄弱,一些地方不嚴格執行保護規劃,還有保護資金不足、歷史文化資源底數不清等問題。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今后一個時期,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將建立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備案制度,進一步加強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家委員會制度,建立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通過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各級領導和專業人員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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