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2月2日電(記者程士華)記者從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因在土地買賣、辦證等方面涉嫌受賄1700多萬元,馬鞍山市國土局原局長王海風特大受賄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被告人王海風曾先后擔任馬鞍山市花山區區長、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2009年初,王海風涉嫌受賄被逮捕。檢察機關指控,王海風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發包、土地買賣、征遷、辦證、礦山開采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物,包括人民幣、美元、港幣以及房產、股份、名貴手表等財物,累計折合人民幣達1700多萬元,其中數額較大的單筆賄賂高達330萬元。
王海風在紀檢查處、檢察機關偵查期間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積極主動退回贓款贓物,已退回款物折合人民幣1500余萬元。法庭在庭審期間對全部證據進行了質證,認真聽取了公訴機關和辯護人的意見以及王海風的最后陳述。鑒于案情重大,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全省各地國土資源機關部分干部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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