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以“黨的文件”的形式,轉發(fā)《中央國家機關共青團工作規(guī)則(試行)》,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的共青團工作。這個文件歷時兩年,先后修改30多次,可謂兩年磨一“件”。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俞貴麟說,這是我們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貫徹全國機關黨建工作會議,堅持“黨建帶團建”的一個具體舉措。
俞貴麟表示:“在中央國家機關工作的青年是國家政策制定的參與者、執(zhí)行者,責任重大。各部委干部隊伍中,年輕人的比例越來越高,因此,我們要求部委黨組織建立健全青年工作領導小組或建立青年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完善青年工作機制。”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指導90多個部委的共青團工作,服務10多萬名團員青年。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書記吳海英說:“我們意識到,青年工作如果有了‘文本和制度’,就能更好地落實中央新的精神,更好地傳承團的工作經驗,也能更好地呼應基層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新要求。”
吳海英介紹說,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先后召開4次團工委委員會議,上下征求了10次意見。規(guī)則的著力點之一是對部委青年工作機構進行制度化設計。她說:“我們的服務對象明確為‘40周歲以下’的青年,比其他團組織的‘35歲以下’提高了5歲。這是為了適應機關青年工作的實際。”
俞貴麟說:“青年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也是機關黨的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針對國家機關青年多、團員少的特點,我們提出探索建立‘青年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倡導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立‘機關黨委青年工作部(處)’,與機關團委合署辦公。”
規(guī)則的另一著力點是團干隊伍建設,文件要求探索采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方式選任團委書記。吳海英說:“這是適應黨內民主、團內民主的新要求。這種開放性選拔的方式,把‘組織讓我干’,逐步變成‘自己愿意干,團員青年選我干’的新形式。”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副書記張璐介紹說,國務院國資委已通過競爭上崗形式選出了機關團委書記,交通銀行總行的青年則“海選”了機關團委書記。
規(guī)則規(guī)定,各部委機關團委書記享受處級待遇;團委書記初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33歲,任職年齡不超過38歲;任期一般為一屆,最多不超過兩屆。吳海英說:“下一步,我們還要制定團干隊伍建設的培養(yǎng)規(guī)劃。”
這個文件也有“遺憾”。吳海英說:“各部委青年中,從家門到校門,從校門到機關大門的‘三門干部’不少,近年來,我們在青年中開展了‘根在基層’調研實踐活動,效果很好。今后,我們要把基層調研制度寫進去,建起來。”
外交部機關團委書記安青全程參與了規(guī)則的制定,她說:“從無到有,規(guī)則出臺本身就是一種創(chuàng)新。”水利部機關團委書記于春山說:“規(guī)則把中央對于青年工作的四項職責: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維護青少年權益,作了解讀,符合機關青年工作的實際。”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共青團工作理論研究所所長吳慶表示:“以‘規(guī)則’的形式出臺團的工作文件,在全國都是新鮮事。這在構筑機關共青團和青年工作的體系上,邁出了系統(tǒng)化的一步。黨委轉發(fā),力度更大,關鍵在落實,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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