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董峻)農業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11部門,14日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意見》,提出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在全國擇優培育扶持一批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產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意見提出,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努力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更加健全、內部管理更加規范、市場競爭能力明顯提高、帶動農戶能力明顯增強,6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成員收入比當地未入社農戶高10%以上。
意見強調,要落實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政策。推動落實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減免合作社商標注冊收費、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的具體辦法;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序列,在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系統中實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類匯總;完善登記辦法,簡化登記手續;研究制定和完善農業保險、用電、綠色通道、科技以及人才支持等相關政策措施。
此外,這份意見還提出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在糧食、油料、棉花、蔬菜、水果、馬鈴薯、生豬、奶業等優勢農產品主產區,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導產業,開發有地方特色的名特優農產品,加強原產地保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農業標準化、生豬和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農村實用人才和陽光工程培訓等各類農業財政專項和基本建設項目,優先委托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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