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18條措施促青年就業創業
增加崗位供給 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 精準開展就業服務 ——
云南出臺18條措施促青年就業創業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通過增加崗位供給、精準開展就業服務、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強化青年就業創業幫扶等方面共18條措施,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按照《通知》,云南省將提供吸納就業傾斜政策,對吸納畢業生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給予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給予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到云南省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同時,將實施高校畢業生青年高端職業培訓,使用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圍繞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對高校畢業生進行培訓;大力扶持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免費提供場地支持創業,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通知》明確,將開展精準困難幫扶,把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在提升招聘服務能力方面,將建設“博士直通車”和“碩士立交橋”,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構建權威公信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密集組織線上線下專項招聘服務。
《通知》要求,要做到實名服務不漏一人,實現對系統內已登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00%聯系到位,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并進一步簡化就業求職手續,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就業報到證,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取消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此外,將推進體檢結果互認,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基本健康項目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