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 題:市場監管總局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進口凍帶魚偽造國產標簽、蛋糕表面鑲嵌非食品原料金箔、三無減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在市場監管總局12日公布的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10起典型案例中,有3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與群眾緊密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重拳出擊,不斷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持續凈化市場消費環境。
進口凍帶魚偽造國產標簽
將進口冷鏈食品的標簽篡改為國產標簽,以逃避進口冷鏈監管。
2022年1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及冷庫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吳江斌龍食品經營部的工作人員正在撕毀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標簽,改貼為中文標簽。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涉案產品均為進口冷鏈食品,當事人將進口冷鏈食品標簽篡改為國產標簽,涉案的進口冷鏈產品(凍帶魚)均未按規定錄入“江蘇冷鏈”系統。當事人在涉案進口凍帶魚包裝盒上所粘貼的國產標簽內容中除品名外,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地址等內容均為虛假。
吳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凍帶魚、罰款51.2萬元,對吳江斌龍食品經營部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名稱、生產者地址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
金箔不可用于食品添加
2021年12月2日,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寧波橙路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在該公司蛋糕冷藏區冷柜內發現已制作完成待銷售的奶油生日蛋糕1個,該蛋糕表面鑲嵌有非食品原料金箔,同時在該公司廚房及倉庫內發現“裝飾箔”共14瓶。
經查,寧波橙路貝果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寶網開設店鋪“橙路蛋糕”,上海地區配送范圍內的訂單由當事人寧波橙路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制作,當事人在兩款蛋糕的制作過程中,在蛋糕表面鑲嵌了非食品原料“裝飾箔”。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2022年3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非食品原料、沒收違法所得7689元、罰款10萬元。
三無減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
2022年1月18日,吉林省通化市市場監管局東昌區分局接到公安機關移送的高某某等銷售“女神牌”減肥食品案。經查,當事人高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對外銷售減肥產品“女神牌”巧克力和奶片,產品無生產廠名、生產廠址等信息,無合法來源的證明材料。經鑒定,該減肥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當事人高某某以每盒280元的價格購進“女神牌”巧克力和奶片,又以每粒108元或每盒420元、550元、598元、698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銷售金額8.28萬元。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8.3萬元、罰款132.5萬元。
西布曲明是一種抑制劑,屬于中樞活性物質,可以引起多巴胺和腎上腺素等物質的釋放,曾被用于減肥藥,一般患者食用后會出現嘔吐、頭疼、眩暈、心律不齊等癥狀,在我國已經停產禁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