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以基層為重點” 國家衛健委提出14條要求
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衛生健康系統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的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若干要求的通知稱,對衛生健康系統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提出14條要求,包括加強資金投入傾斜、加強縣域統籌、加強監測評估等。
在加強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組織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至少確定一項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基層衛生健康重點工作,納入衛生健康部門“我為群眾辦實事”清單,并爭取將其納入政府年度民生實事工程,力爭每年至少辦成一件基層衛生健康實事。
根據通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基層衛生健康投入,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力爭“十四五”期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努力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縮小基層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院的發展“落差”,方便群眾就近獲得便捷高效優質服務。
為健全激勵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良好機制,穩定和發展基層隊伍,通知提出以縣為單位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推動編制和人員在縣域內統籌使用,重點向基層傾斜。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工資待遇,逐步縮小收入差距。在各項評先推優工作中,分配名額數量向基層傾斜。
圍繞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效果,通知提出“兩個逐步提高”:一是加快構建分級診療就醫格局,逐年提高基層診療量,基層診療量占縣(區)域診療總量的比例逐步提高。二是人民群眾對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滿意度要逐步提高。
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進一步規范基層衛生健康監測評估。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充分利用現有數據、不給地方增加工作負擔的情況下,每年要對下一級基層衛生健康發展開展情況綜合評估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評估結果,促進良性循環和比學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