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符合條件家長陪護感染患兒”是人性化措施
熊丙奇
大家比較關心兒童感染者的陪護問題,如何進一步優化管理制度來滿足他們的陪護需求?在4月6日上海市舉行的第145場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市衛生健康委一級巡視員吳乾渝表示,對于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由監護人自愿申請,在充分了解可能的健康風險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可以陪護。符合陪護條件的家長應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規范佩戴口罩、分時用餐、不與兒童共用生活物品等防護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這是兒童感染者救治的人性化處理,值得肯定。對兒童感染者進行精心救治,除了增加醫護力量,改善定點醫院、集中收治點條件外,還可以推行對符合條件的未確診家長進行防疫培訓,讓未確診家長對患兒進行陪護。這可實現對幼兒更精心化的照顧,也可減輕當前醫療資源的壓力。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防控工作要求等,感染者應當與非感染者隔離。據報道,上海按照分類收治的原則對兒童感染者進行救治。如果兒童家長同樣是陽性感染者,可以同住在兒童區域陪護照顧,一起接受觀察治療。對于兒童感染者,如果家人不符合陪同條件,且患兒小于7歲,將在公衛中心接受治療;其他大齡兒童和青少年,以及家長符合陪同條件的低齡兒童感染者,將主要在集中收治點隔離治療,并配置專業的兒科醫療團隊,保障患兒得到規范專業的治療和生活照料。
但是,對于將被感染的幼兒與未被感染的父母分開的做法,有的家長并不同意,認為將孩子和父母分開,不符合兒童中心主義原則,并擔心這樣做會讓孩子產生恐懼等心理問題,不利于對孩子的救治。家長們的情緒可以理解,從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要求家長履行監護職責來看,家長的訴求也合理。
既遵守防疫法規,又更好地救治兒童感染者,最適合的方式就是由家長自愿申請,醫療機構進行評估,由家長參與陪護。對于由未確診家長陪護兒童感染者,此前已有臨床探索并發表專業論文。該論文總結了1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兒住院期間由未確診家長陪護的防護體會,詳細介紹了對患兒家長在陪護前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個人防護措施,動態觀察患兒病情,對患兒家長進行心理疏導,出院指導等等內容。從中可見,只要具備相應條件,由未確診家長陪護是可行的。
對于被感染幼兒的隔離救治,家長和社會公眾以前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幼兒的心理問題。在感染幼兒比較少的情況下,定點醫院、集中收治點的醫護人員可以投入精力,通過和患兒家長視頻等方式,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而在患兒人數變多的情況下,家長關注的就不只是患兒的心理健康問題,而是定點醫院、集中隔離收治點的醫療條件問題,對患兒的基本看護問題。
回應家長和輿論的關切,一方面要增加對感染幼兒的救治力量,真正保障每個患兒得到規范專業的治療和生活照料。對于家長來說,如果能看到每個患兒都得到精心看護、救治,那么,也不會那么焦慮。另一方面,考慮到患兒主要是無癥狀感染者、輕癥,可以結合防疫形勢,采取對未確診家長進行消殺、防護培訓,由未確診家長參與陪護的方式。這不是把未確診家長簡單作為被隔離的對象,而是把未確診家長作為輔助醫療、看護人員。從長遠看,向公眾普及如何居家應對新冠無癥狀、輕癥,也是進行疫情防控必不可少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