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機動車駕駛人有這些交通違法行為將一次記12分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為充分發揮記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導功能,提升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根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的需要和記分制度實施以來執法實踐的規律特點,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進行了三方面調整:
一是按照寬嚴相濟原則整體調整記分分值和記分項目。根據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安全的危害性,對24項違法記分保持分值不變,降低了20項記分行為的記分分值,刪除了11項記分行為,上調了5項記分行為的記分分值,記分行為由原來的52項減少到50項。
二是優化記分梯次。調整后,共有一次記12分、一次記9分、一次記6分、一次記3分、一次記1分等5個梯次。新增一次記9分的記分種類,刪除了一次記2分的記分種類。
三是減少一次記滿12分的記分行為。調整后一次記12分的記分行為由11項減少為7項,新增一次記9分的記分行為7項,一次記6分的記分行為由14項減少為11項,一次記3分的記分行為由12項增加為15項,一次記1分的記分行為由4項增加為10項。(總臺央視記者 李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