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天下無拐”,“買賣同罪”外,還可做什么?
中新網北京3月8日電 (張依琳)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并引發是否要“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的熱議。
5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堅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也提出對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的行為建言獻策。
“買賣同罪”
——多位代表委員建議提高拐賣犯罪成本
近日,公安部宣布,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在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亦提出提高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成本的建議。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的議案就上了熱搜。她建議提高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起點刑,規定買賣同罪,并對受害人進行后續救助。
蔣勝男認為,拐賣者之所以鋌而走險,是因為背后買方市場的支持,只有對買方市場重拳出擊,才能從根上禁絕拐賣。建議提高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起點刑,規定買賣同罪。她同時建議,出臺相關政策,讓被拐賣者戶口、學籍、工作重新安置。
“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實現‘買賣同罪’”,持有類似觀點的代表委員不在少數。
“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實際上是綁架行動,同時還有虐待、非法拘禁、強奸等多種犯罪行為伴生!比珖舜蟠韽垖毱G表示,受害人被侵害長期發生在買主家,所以對買主量刑不應低于拐賣罪,甚至應該更重;對拐賣犯罪分子(包括買主)應終身追責。
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也建議,加大對相關部門在拐賣婦兒事件中知情不報行為的問責力度,知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堅持“零容忍”態度,加重問責。
全國政協委員謝文敏甚至建議,將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法定刑加以提高,最高可判處死刑,以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
“常態化打拐”
——像全民反詐一樣開展全民反拐
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除了加大懲處力度,不少代表委員建議從日常著手,對實現“常態化打拐”提出觀點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陳瑋建議,將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納入政府考核,落實被拐賣婦女兒童落腳地鄉鎮、縣(市、區)一把手的履職責任,嚴格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責任,使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無法在當地落腳、無法辦理戶口。
在陳瑋看來,地方政府要加強被拐婦女兒童普查力度。在打拐工作上可強化科技賦能,將虹膜錄入、指紋采集全面覆蓋。
全國人大代表王麒呼吁,拿出至少“倒查二十年”的決心,使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采取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全面調查摸底,尤其針對重點地區,徹底鏟除“買方市場”,對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一次徹底清理。
全國政協委員彭靜則建議,要普及民眾反拐賣意識、加強法治宣傳,借鑒全民反詐的經驗開展“全民打拐”,讓收買、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無處遁形。
避免類似悲劇發生,發力開展打拐后續救助工程頗為關鍵。對此,謝文敏建議,多部門聯合建立救助、安置、康復的長效機制,并用部門法加以明確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