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月均刑事發案數較前年下降近四成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翟翔、熊豐)記者6日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獲悉,2021年,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月均刑事發案數400余起,較2020年下降近40%,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形勢發生明顯變化。
長江流域漁業資源曾急劇衰退,多種魚類難覓蹤跡,引來多方重視。2020年6月,公安部開展以打擊涉漁犯罪為主的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專項行動,即“長江禁漁”行動,為期三年。
20年未見的鳤魚再現洞庭湖、長江泰州段資源檢測一網捕獲120多條刀魚、“微笑天使”長江江豚在長江中下游頻頻現身……這些可喜的現象傳遞出“長江禁漁”行動取得實際成效的訊號。
令行禁止,應出重拳。“長江禁漁”行動舉報中心實行7×24小時運轉機制,第一時間部署核查每一條涉漁舉報線索并及時向舉報群眾反饋;在江鮮消費旺盛時間節點對沿江重點區域實地暗訪;加強與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執法協作,部署沿江和長航公安機關出動警力30萬余人次……
“長江禁漁”行動開展以來,針對長江流域線長面廣、涉漁犯罪隱蔽性強等情況,公安機關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已偵破非法捕撈刑事案件1萬余起,打掉犯罪團伙900余個,公安部掛牌督辦的270余起重點案件全部告破。“長江禁漁”行動不斷走深走實。
“在長江大保護的背景下,長江禁漁保護的不只是魚,更重要的是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這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長江禁漁”行動主要通過打擊震懾讓違法犯罪分子“不敢捕”,通過綜合整治讓違法犯罪分子“不能捕”,通過宣傳引導在社會上廣泛形成“不想捕”的氛圍,為長江十年禁漁贏得治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