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浙江、福建、廣東開啟禁漁期
為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從3月1日開始,浙江、福建、廣東開啟禁漁期。
浙江省此次禁漁流域包括錢塘江、甌江、椒江、甬江、苕溪、運河、飛云江、鰲江等八大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條支流,共計4000多公里。其中,苕溪和京杭大運河干流實施全年禁漁,其他水系禁漁時間統一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間禁止除娛樂性游釣以外其他所有作業方式。
3月1日0時起,福建閩江水域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為確保禁漁制度實施的成效,今年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部門組織多級執法機構推出“水陸空”全方位的精準監管制度。 其中,在閩江干流福州段,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的執法船艇、執法人員會同福州支隊實施全河段網格化監管。
同時,廣東珠江流域也開始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除休閑漁業和娛樂性垂釣外,任何捕撈作業均被禁止。禁漁期間,珠江流域六省區漁業主管部門和執法隊伍組織開展禁漁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行為,確保禁漁制度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