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愛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中新網3月2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愛軍理想信念喪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之機收受禮金,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安排招聘工作人員;違規插手干預司法案件辦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愛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愛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