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啟動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推出153項改革事項
中新網杭州2月11日電(黃齡億)11日,記者從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已制定出臺《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該方案推出了153項改革事項,涵蓋了國家明確的101項和杭州特色的52項,以及暫時調整適用的3部法規規章有關規定。
去年9月,國務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6城市開展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試點的層級高、影響深、力度大。
《實施方案》提出,經過三至五年的創新試點,杭州市營商環境競爭力躍居全球前列、全國領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能力明顯增強,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在主要內容上,《實施方案》明確了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秩序,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監管,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等十個方面。
以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為例,杭州推出11項改革事項,如簡化港澳投資者辦理商事登記流程和材料,將更多涉外審批服務事項納入“一網通辦”;探索建設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結合實際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認定標準,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完善涉外公共服務,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居留許可實行并聯審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