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可打上千次電話的外呼機器人為何能逃避監管?
央廣網北京12月2日消息(總臺央廣記者李行。⿵耐扑]股票、看房買房到小額借貸、培訓教育……幾乎每個人都接到過推銷電話或者短信。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工信部等多部門針對電話騷擾進行了多輪整治,但在電話銷售業務的“上游”,外呼系統生產商也在不斷開發出新的工具以逃避監管。只要批量導入手機號,系統一天就可以自動撥打上千個電話,并識別出真正的目標群體。不僅如此,在一些即時通訊群,還有大量倒賣個人電話信息的廣告。這條灰色產業鏈究竟是如何運行的?
在某外呼線路廣告群中,不斷有各類電話銷售工具廣告彈出。大部分商家都給自己的產品打上了“防封禁”“電銷機器人”等標簽。一名電銷機器人商家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只要批量導入號碼,就可以通過自動通話篩選意向客戶,貸款、金融理財、房產中介、保險、代理記賬、教育培訓等類型的電話推銷都有對應的話術,平均一天可以打3000-6000個電話。“我們這個系統是通過線路撥打數據的,而不是用手機號碼,所以它可以做到不封不停!
這名銷售人員還給記者發來吸引用戶加入股票群的話術模板,以及一段智能模仿錄音。
AI:你好,我是做綜合股票投資的雯雯,為了增加股民投資信心,現邀請您加入免費交流群,稍后添加您微信您看可以嗎?
用戶:嗯。
AI:請問您的手機號就是微信號嗎?
用戶:不是。
AI:那您的微信號是多少呢?我記錄一下。
銷售人員介紹,這樣的AI機器人客服實際是真人錄音,不僅可以大量撥打電話,被以騷擾電話投訴的幾率也更低。“我們把股票的話術用真人錄音放到系統里,把話單導入進去之后,這個系統會自動撥打,自動按照我們提前設置好的話術跟客戶溝通。它怎么去篩選客戶呢?就是通過客戶的肯定回答,比如說‘好’‘需要’,或者有多輪的互動跟機器人有效溝通,這樣有意向的客戶會被自動摘取出來!
工信部和三大運營商近年來采取了“高頻呼叫封號”等措施,同一個電話號碼撥打電話次數過多就可能被封號。
一名號稱“可以防封禁”的商家介紹,為了避免被封號,他們一般會提供一個解決方案,即通過中間號撥打,把主叫變被叫,始終都是先接聽中間號,再由中間號向外撥出去。這樣一來就不是一個手機號一天在撥打500個電話,而是一個手機號一天給另一個手機號打了500次電話。這也給監管帶來了更大的難度。
商家說:“地產類的信息可以發,地產短信一條是在5分到6分,具體看你們發送量是多少。房地產的話是可以用系統外呼的。業務員一般打電話有時會被標記顯示騷擾號碼,接通率低,我們這個系統主要是提高你們接通率。因為我們中間是轉了一個虛擬線路,員工在打電話時,客戶看到的號碼也是真實號碼,所以能做到高頻且防封號!
一些400客服電話號碼同樣存在黑灰交易。某外呼服務商告訴記者,只要交錢,不需要登記任何信息就可以辦理400電話,甚至有靚號可以選擇。“靚號的價格是不同的。別人打400號碼,是可以連接你們的手機號碼并接通的。三年起辦,三年3000多塊錢。”
某三大運營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400電話辦理需要出示相關企業資質并通過審核。非正規的辦理途徑很可能滋生電信詐騙等情況!埃ㄕ#┦前茨旮兜,需要單位營業執照、介紹信,都得蓋公章。然后拿著身份證、手續來營業廳辦理。如果要辦理(400號碼)就在官網上看,不管是聯通、移動、電信,您都在官網看,別的地方就都別辦。”
除了外呼系統工具,這些大量被撥打的電話號碼從何而來?記者注意到,一些電銷、外呼系統廠家都與大量非法交易個人信息的人員有密切合作。這些人員被稱為“料商”,而被非法獲取的個人電話等信息被稱為“料子”,如股民專線被他們代號為“GM料”,也就是股民的拼音首字母。有“料商”告訴記者,他們的“料子”都是通過數據爬出的,都是真人實“料”。一條個人信息1元-1.2元。
這名“料商”說:“你要是一萬起拿,可以一塊錢一條。你可以先少拿,拿3000條先試一下,第二次開始加量。我們這邊到你那邊不會有危險,因為我們‘料子’都是空投給你的,你上網頁接收文件。”
“料商”給記者發來的大量股民個人信息來源,平均每條信息1元-1.2元
這名“料商”給記者提供的視頻顯示,這些大量個人信息竟然來自各證券交易平臺的開戶信息等途徑。
今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施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介紹,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后,相關部門將加大監管力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張新寶說:“這個升級主要是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升級,強化收集個人信息的企業,尤其是較大規模的企業,它要建立個人信息處理的內部制度。另外對于這些特大型平臺,我們還要求,主要由外部人士擔任的獨立機構對它進行審計,對它的個人信息處理的各套規則、程序來判斷它的合法性。”
整頓騷擾電話一直是工信部的工作重點,2019年7月30日工信部聯合十三部門下發了《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開展了為期一年半的深入整治行動。2020年6月,工信部又發布了《關于加強呼叫中心業務管理的通知》,深入整頓外呼業務。
無論是民法典還是《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都明令禁止擅自發送商業營銷短信這一行為。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電信分析師付亮表示,從司法實踐來看,目前此類案例還鮮有判例。同時,用戶維權的時間成本與預期效果也極其不匹配。有了法律武器,打擊“‘料商’-外呼系統-電話銷售騷擾電話”的灰色產業鏈,還需要國內的電銷行業管理逐步形成完整規范。同時,行業協會應該加強行業自律,健全黑名單制度,對違法企業和個人進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