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燃燒事件引熱議 禁電動車“上樓”監管仍需發力
成都一小區電梯內電動車燃燒事件引發熱議 “電動車上樓”存在的安全隱患尤令市民警覺
禁電動車“上樓” 監管仍需發力
從化流溪御景小區的公共區域安裝了7個智能充電樁。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何鉆瑩攝
海珠區鴻運花園內張貼的社區防火公約。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董業衡攝
5月10日晚,成都市一小區電梯內發生電動車燃燒火情,造成電梯內5人不同程度受傷。
事件引發全國廣泛關注,廣州很多市民特別是住在高層樓宇的居民也在熱議。“看到有人推電動車乘電梯,我就等下一趟,特別是叮囑小孩不要跟電動車一起乘梯。”
市民對“電動車/電瓶上樓”十分警覺,記者走訪發現,日常監管仍需加強,以有效制止住戶將電動車/電瓶帶上樓充電。
統籌/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陶開河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吳多、董業衡、何鉆瑩、繆璟、廖靖文
走訪
掃碼充電樁受歡迎 “電動車上樓”未匿跡
記者走訪了一些小區,發現雖然市民對“電瓶車/電瓶上樓”十分警覺,但走訪的大部分小區樓宇對此并無有效措施,日常監管仍需加強。
現象:
有小區掃碼充電樁使用率高
也有小區仍見車主推車上樓
在海珠區鴻運花園,小區入口處張貼了多張關于電動車的提醒,要求車主進出小區下車推行。小區物業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內有專門停放電動車的區域,需要到小區管理處錄入指紋才能停放,在小區內居委會旁有專門的電動車充電樁供車主充電。
盡管劃有專門的停車區域,小區內墻上也貼出了社區防火公約,明確提出不得在建筑物內共用走道等地方停放電動車,但還是有一部分住戶把車隨意停放在戶外露天場所,有的甚至停放在公用通道口。記者來到小區居委會旁,看到充電樁安裝在花園里,雖然有六個充電口,但是沒有一輛電動車在這里充電,記者在旁邊觀察了半小時,始終沒有電動車來充電。
“我的電動車是折疊式的,平時折起來就可以帶上電梯回家充電,很方便。”小區租戶王先生說。當記者把電動車在電梯燃燒的新聞分享給他看后,他表示再也不把電動車帶回家了,接下來會找物業辦理電動車停放專門區域的手續,并選擇充電樁進行充電。
在從化流溪御景小區,整個小區目前入住的住戶為1260戶左右,小區內安裝了7個智能充電樁,共90個插座。據小區的物業人員楊小姐說,“充電樁是2019年11月安裝的,業主的使用率挺高的。”
據悉,該小區這批智能充電樁是引進第三方安裝的,由小區物業提供場地,主要集中在高層樓宇樓下公共區域。此前,由于小區公共區域沒有充電樁,使用電動車的居民都要到單位、商鋪充電,有些低層住戶甚至將充電線拉到樓下充電,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之后,該小區引進了這批智能充電樁。
住在18樓的黃小姐說,她是看到小區引進了充電樁才開始使用電動車的,她格外注意安全問題。“一開始是要到物業那充卡的,后來升級掃二維碼就可以支付充電了,很方便。”
海珠區一棟32層公寓樓樓下也安裝了非機動車車棚,內有2個充電樁,共12個插座。記者掃了充電樁的二維碼,發現該充電樁的收費標準是0.3元/0.5小時,3.6元封頂。值班門衛說,充電樁是去年安裝的,物業勸導住戶將電動車擺放在樓下充電,在樓梯間、走廊等公共區域也明令禁止擺放電動車。不過,她值班期間也經常看到住戶會將電動車搬上樓,“會勸說,但是人家要拿回家你也沒辦法。”
此外,該門衛還表示,很多電動車可以將電池和車分離,部分住戶會在樓下充電樁充完電,會把電池拆卸下來帶回家,主要是考慮到電池容易被盜。記者觀察,非機動車車棚附近沒有安裝攝像頭。部分停在棚內的電動車,電池已經被拆卸。
在黃埔區某大型小區,物業人員介紹,該小區統一采取人車分流設計,在地下車庫的負一層設有電動車停放的專門劃線區域,并且引入了智能充電樁,業主可以掃碼或投幣完成充電。一旁的墻壁上張貼有溫馨提示,提醒業主不要將電動車停到樓層充電。
然而,完善的設施和有序的管理并沒有杜絕居民的不當充電行為。一位業主表示,自己就曾看見鄰居把電動車的電池拆卸下來拿回家充電,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另一位業主告訴記者,看到電動車電池爆炸的新聞后,自己立刻在業主群里發出呼吁:“不要把電動車推進電梯,如果遇見他人推電動車進電梯,不要一同乘坐,請等下一趟。”
舉措:
增加公共區域充電設備
嚴禁業主將車帶上樓充電
近兩年來,電動車充電引發的消防安全問題頻發,市內不少街道、社區或小區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做好電動車充電的源頭管理、日常監管。
推動公共區域充電設備的布局成為源頭管理的重要方式。荔灣區沙面街歷史建筑眾多,消防安全被重點關注,街道引進了一批集安全、便捷和高效充電于一身的“小綠人”智能充電柜(樁)分布在全島,全天候提供給島內居民和住戶免費使用。
一些小區采取的嚴格日常監管也有效制止住戶將電動車/電瓶帶上樓充電。荔灣區花地街恒荔灣畔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曾豪介紹,該社區目前禁止電動車上樓,保安在大堂會進行攔截,如有漏網之魚,保安在巡樓時發現也會立即將電動車清理到樓下。不過,目前該社區尚未在樓下安裝充電樁。“由于之前物業公司和一些充電企業在談合作的時候,發現企業有些資質不齊全或者信用上有些問題。”曾豪表示,街道多次督促物業公司在充電樁安裝上加快進度,盡快實現不上樓充電。
在荔灣區西村街嶺南灣畔小區,社區工作人員黎文靜介紹,小區不準電動自行車上樓上電梯,每棟樓每一層都有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的警示提醒,如發現有電動自行車在電梯內上下樓,會進行排查和勸導。集中充電樁建在小區C2非機動車出入口,由安防巡查人員不定時到門崗巡查和檢查。
模擬實驗
電池短路起火有多險? 12秒后即可猛烈燃燒
2019年6月,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中山大學火災重點實驗室進行了一場模擬實驗。實驗結果表明,電動自行車起火后,僅7分38秒燃燒溫度達到最高1069攝氏度。如果是因電池短路起火,12秒后即可處于猛烈燃燒階段,且燃燒后的濃煙毒性較大,一旦吸入,短時間內可致人昏迷甚至窒息。
“以鋰電池電動自行車為例,鋰電池物質化學性質活潑,極易燃燒,一旦燒起來后,會發出大量光和熱、加上有毒濃煙,類似于爆燃現象。”火調專家說,“電梯關閉后,如果電動自行車起火,逃生難度大,被困人員很可能會被高溫煙氣灼傷,吸入有毒煙氣后果更不堪設想。”
“如發現有人推電動自行車或拎電池上電梯,請第一時間勸阻。”消防部門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戶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同時要有人看管。千萬別在走廊、樓梯間、室內或者倉庫等地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廣州今年來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70起 消防新規5月1日起施行——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 嚴禁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
記者昨日從市消防救援支隊獲悉,2018年至今,廣州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490起,直接財產損失約258.63萬元。
自今年5月起,《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施行,其中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問題作出了相關規定。
數據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消宣
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此前統計,全國每年平均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約2000起。
記者從消防部門了解到,2018年以來,廣州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490起,死亡1人,受傷0人,直接財產損失約258.63萬元。其中,2018-2020年發生火災420起,死亡1人;2021年發生火災70起。
案例
電動車樓梯間內起火 車主被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7月12日凌晨4時許,天河區一住宅樓10層突然起火,現場有5名被困人員,周邊鄰居也處于熟睡中。廣州市119指揮中心接警后迅速調派消防員到場處置,經20分鐘奮力撲救,火被撲滅,被困人員被全部救出,現場無人受傷,消防員共疏散出100余人。
事發單元戶主表示,其當晚睡覺前將電動自行車的鋰電池取下放到客廳充電,深夜聽到客廳外有爆炸聲。事后調查結果顯示,此次火災正是為鋰電池內部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
“在建筑內的公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因這些違規充電行為引發火災,需要為承擔責任。”廣州消防火調專家告訴記者,2020年11月27日4時30分許,番禺區一車庫著火,燒毀兩輛電動自行車,所幸無人員傷亡。經查明火災事故原因為車主蔡某某將電動車停放在車庫內充電引發。蔡某某構成過失引起火災,被處以罰款500元。而在2018年4月,廣州一小區樓梯間電動自行車起火,燒毀電動車、防盜門及電線等。事后,車主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新規
電動自行車違規亂停放 造成火災事故要受罰
記者了解到,此前,廣州大力開展“六類場所、十項必查”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其中,清理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車作為一項必查內容,在小檔口、“三合一”、群租房等場所重點檢查清理,要求在各類建筑(場所)內部均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一經發現必須立即清理。
今年5月1日起,《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插座給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充電;禁止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集中充電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根據《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由消防救援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規定》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人做好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的火災防范工作。《規定》要求,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住宅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建設項目,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指導督促建設單位設置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配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