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接種48小時后可獻血
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徐鵬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多久可以獻血?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和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聯合印發《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明確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48小時后可獻血。
據了解,基于我國疫苗接種工作有序推進,接種人數穩步增加,安全性得到有效驗證,本著穩妥推進的原則,經有關專家充分討論,參考現行《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和國際做法,將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獻血間隔調整為“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接種者,疫苗接種48小時后可獻血;接受其他類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者(不包括減毒活疫苗),疫苗接種當日起,14天后可獻血”。
同時,參考《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結合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實際情況,《指引》還規定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后6個月內不可捐獻全血和血小板。
此外,該指引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結合血站工作實際情況,從人員防護、工作場所清潔與消毒、醫療廢棄物處理、獻血者選擇與管理、采供血流程、實驗室檢測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涵蓋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獻血者征詢、獻血者回告、血液采集、制備、檢測、儲存、運輸與供應等各個環節。
該指引還要求血站告知獻血者,在其獻血后如發現自己捐獻的血液存在安全風險時,應第一時間將有關信息通知血站,以便對其捐獻的血液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