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臺辦主任王毅18日在ECFA簽約之地重慶表示,“兩岸經合會”將在今年年內成立,2011年1月1日將按協議實行早期收獲。
按《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條款,ECFA生效后,由雙方指定代表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兩岸經合會),負責ECFA后續磋商及協議執行相關事項。
王毅在出席2010年“重慶臺灣周”暨臺灣名品博覽會時稱,“兩岸經合會”相關事宜正在協商中,年內便會成立。明年1月1日將實行“早期收獲”的相關工作。陸客自由行等內容也在兩岸兩會的協商之中。
王毅還說,ECFA中有很多關于金融政策先行先試的規定,大陸在兩岸金融合作方面做了很多政策上的調整,希望兩岸金融部門相互配合,使臺灣的金融機構能盡早進入大陸,從事人民幣業務,這對臺商和兩岸合作均會有所幫助。
面對兩岸媒體,王毅表示,謀求兩岸關系的和平發展是符合兩岸人民利益的,這也得到了臺灣大多數老百姓的支持,這樣的大趨勢是不會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