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6日消息 新北市一名就讀高中的少女,2005年間遭外公酒后猥褻,隔年又遭姨丈下藥迷奸,全案直到2009年才曝光。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姨丈承認犯行,外公否認犯罪但未通過測謊,檢方15日將兩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少女與母親住在新北市汐止區,由于父親大都在外工作,外公、姨丈經常拿錢資助她們。2005年9月,少女當時年僅11歲,外公多次趁她睡覺時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2006年2月,姨丈開車載她外出,她喝了姨丈給的飲料后不醒人事,清醒時發現躺在汽車旅館,發現被姨丈性侵,事后姨丈給錢要她封口。
2009年10月間,少女因課后有同學問及性侵害的問題,校方教官發現她神色有異,經詢問后才說出悲慘遭遇。少女外公、姨丈應訊時皆否認犯行,外公辯稱是幫外孫女蓋棉被時,不小心碰到胸部及下體。姨丈則說是帶少女去汽車旅館“睡覺”。但兩人均未通過測謊,姨丈后來坦承犯行,并寫下自白書。(中國臺灣網 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