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產新冠疫苗“聯亞”未獲緊急使用授權
(抗擊新冠肺炎)臺產新冠疫苗“聯亞”未獲緊急使用授權
中新社臺北8月16日電 臺灣當局“食品藥物管理署”16日公布,本地廠商聯亞生技研發的UB-612新冠肺炎疫苗(簡稱“聯亞疫苗”),因中和抗體數據與阿斯利康疫苗(AZ疫苗)相比未達到設定的評估標準,不予通過緊急使用授權。
綜合中央社、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報道,聯亞生技于今年6月底公布“聯亞疫苗”第二期臨床試驗期中報告,稱結果不僅“符合預期”,疫苗免疫反應亦可對抗德爾塔變異毒株。該公司于6月30日向臺當局相關部門申請緊急使用授權,并稱規劃在印度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但在“食藥署”本月15日召開的專家會議上,因疫苗數據未達標,參與投票的21人中,有17人不同意通過給予“聯亞疫苗”緊急使用授權。
16日聯亞生技子公司聯亞藥股價開盤后不斷走高,最高價一度升至每股207元(新臺幣,下同)。而當天下午“聯亞疫苗”未獲緊急使用授權消息公布后,該股重挫,最低跌至每股100元。
依臺當局疫苗采購計劃,衛生單位已與高端疫苗、聯亞生技兩家本地疫苗廠商簽訂各采購500萬劑新冠疫苗的合約。當前,聯亞生技已生產200萬劑疫苗,輿論關切,未通過緊急使用授權,這批疫苗是否會報廢。對此,當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負責人稱,按合約處理后續事宜。
據臺媒報道,臺灣已通過緊急使用授權的本地新冠疫苗“高端疫苗”于6月10日發表第二期臨床試驗期中報告,隨即申請緊急使用授權并于39天后通過,列入第六輪公費接種的疫苗種類。目前“高端疫苗”到貨61.1萬劑,正在檢驗封緘。但“高端疫苗”與“聯亞疫苗”均未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對于當局所采用的疫苗效力評估標準,臺“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表示,以比較中和抗體數據判斷疫苗效力、作為是否通過緊急使用授權的標準沒有科學依據,因這一數據并不能代表實際接種疫苗后產生的保護力。臺灣本地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必須以世界通用標準為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