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名臺灣補習教育總會、臺北市補教協會成員今到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前陳情,呼吁政府尊重家長選擇權,不要打壓補教業者的生存空間。(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6月8日訊 “幼兒非義務教育、家長有選擇權!”30多名臺灣補習教育總會、臺北市補教協會成員今到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前陳情,表示補習班依法辦學、教授英文,近日卻遭到不少團體企圖影響教育主管部門“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修法”方向,要讓補習班不能教幼兒英語,根本大開倒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擬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未來補習班幼兒教學將局限于“身體律動、藝術才能”,不排除禁止補習班教授幼兒美語。
據報道,臺北市補教協會理事長張浩然痛批,在國際化的時代,人人都在學英文,但臺灣卻想禁止幼兒學英文,是剝奪了孩子的受教權,且幼兒教育不是義務教育,選擇權應在家長手上,呼吁政府尊重家長選擇權,不要打壓補教業者的生存空間。
張浩然說,補教業長期被蹂躪,積怨了10多年,以目前相關規定來看,幼兒園教英文違法,但臺灣有多少家雙語幼兒園,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有教育部門官員不知道;而唯一可合法請外籍老師教授學齡前兒童英文的補習班,卻被有心人士抹黑,企圖要影響“修法”方向。
張浩然并指出,教育主管部門現在企圖讓補習班招收幼兒只能教“身體律動、藝術才能”,但這8個字定義模糊,用英語教授身體律動的課程是否就符合規定,教育主管部門應說明清楚,且更應增加“潛能語文”的項目。(中國臺灣網 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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