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首波開放19名受刑人外出工作。(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云”)
中國臺灣網6月1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當局開放監所受刑人外出工作新制今(1日)起正式上路,首波將有19名受刑人得離開監所到社會上的公司上班工作。臺當局“法務部矯正署”表示,今年預計陸續開放可外出工作之受刑人達100人以上,收入除了作為受刑人的勞作金,也作為飲食、生活設施、被害人補償費用的補助。消息一出引發輿論討論。
根據“矯正署”資料,第一波19名可外出的受刑人,工作項目包括老人長照、印刷品或食品包裝、機臺操作、汽車美容、清潔、鋼鐵塑膠加工等工作,每天得在外工作8小時,也就是白天上班,晚上回監所。薪資約21009元(新臺幣,下同),享勞保!俺C正署”估計未來每月約可創造200萬以上收入,也讓受刑人能更快重新適應社會。
這項政策是臺當局“法務部長”邱太三上任時就提出的構想,至于受刑人篩選標準,基本僅開放即將在1年內假釋,或即將期滿的受刑人。消息一出引發輿論不小討論。
有民眾認為,配套機制若不完善,恐怕就是給了受刑人再犯的機會。也有民眾認為,月薪2萬多,比許多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好太多,因為吃住都不用多花錢。(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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