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務部門“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4月20日電 據臺媒報道,臺法務部門稱,臺檢方偵辦電信詐騙案,目前已查扣81件、逾2億元(新臺幣,下同)屬于大陸被害人的贓款,臺方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陸續向大陸提出30件司法互助案,欲返還其中1億2200余萬元贓款,但因兩岸關系急凍,贓款還不回去。臺法務部門喊話稱,大陸未來若仍不領回,將繳庫充公。
臺法務部門“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稱,依據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發還的扣押物如受發還人不明,在檢察官公告后一年內,仍無人聲請發還時,即歸屬‘國庫’。” 蔡秋明還稱,如果大陸不回復,臺方將陸續把這2億余元贓款充公,并表示臺法務部門呼吁大陸盡速與臺方協商,定出返贓機制,以便盡速將贓款返還給被害人。
據臺法務部門統計,自2014年4月臺方首次返還大陸贓款,至去年12月臺方最近一次完成返還,共返還大陸7次贓款,金額共新臺幣1817萬余元。
臺“高檢署”日前清查各地檢署偵辦涉及大陸被害人的電信詐騙案的罪贓件數與金額,查出共81案,查扣犯罪所得、被害人的贓款共計新臺幣1億9180萬余元、人民幣80萬余元,合計逾新臺幣2億元。
其中,臺中地檢署41件最多,南投地檢8案、新竹地檢7案。查扣到較多贓款金額的案件,有桃園地檢署的5977萬余元、高雄高分檢4958萬余元、臺中地檢3122萬余元,光是這3個單位就查扣1億4058萬元,占總額的73.29%。
蔡秋明稱,為了返還贓款,臺方陸續向大陸請求30件司法互助案,欲返還1億2205萬余元,但自去年12月以來,贓款還不回去,若逾1年公告期限,將陸續繳庫。
下一頁:臺詐騙犯:不想“臺獨” 臺灣太落后賺夠就去上海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