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替代役”是征兵的一種,但是如果你被征服役之后,可能被安排到到便利超市、鍋貼店當店員,不知你覺得是何想法?最近臺當局因為替代役人員可能去向問題,遭批判決策短視,役男淪為低薪勞工。
在臺灣,替代役原是征兵制度的一種彈性作法,讓某些被征者可以進入警察、環保、教育等公共部門服務,替代純粹的軍事操練。另一類需要專業的“研發替代役”,讓碩博士進入科技產業工作,也是各界可以接受的變通之道。但最近臺當局推出的“產業替代役”,卻是進入超市、鍋貼連鎖店、宅急便、出租車隊等無關公共事務的民間企業工作。臺灣《聯合報》29日發表社論說,這樣的安排讓人難以茍同。文章內容摘編如下:
職業本來無分貴賤,煎鍋貼、超商結賬、快遞宅配、開出租車等,都是社會大眾需要的服務工作。問題在,這樣的工作為何需要替代役來擔任?試想,如果役齡男子不須服兵役,他們很快就能找到這類工作;而且,不被兵役身分框限的話,所能領到的薪資還會更高。那么,臺當局以替代役名目將服役男子廉價提供給企業使用,目的何在?
臺灣就業薪資近年停滯不前,主要是由于經濟成長動能減緩,加上“勞動法令”扭曲失當,導致雇主缺乏加薪意愿。此外,臺當局決策短視,有時也是助長薪資市場低迷的幫兇。最近發生的“鍋貼役”、“快遞役”、“小七役”的替代役之爭,說穿了,就是一個錯亂的兵役制度濫用役男的例子。
替代役之所以被濫用至此,追根究底,是臺當局推動“募兵制”失利,又無法消化征來的兵力,只好想方設法以變相手段安排這些過剩人力。落到現實,今天產業替代役的出現,就變成了“臺當局征兵,然后廉價出租”的景況。從因果關系看,其實是臺當局無法解決自己的問題,又要維持征兵的公平假象,只好讓役男去給企業當廉價勞工。
表面上看,役男選擇服產業替代役,比起一般義務役僅月領6000元(新臺幣,下同)而言,似乎可以拿到更多報酬。實質上,產業替代役至少必須簽約3年,平均每月僅領取兩萬上下的薪資,其實就是22K一族。對于工作勤奮而有心求進的青年而言,耗費3年在22K的工作上,完全是不劃算的事。
我們并無意責備這些企業剝削替代役男,事實上,企業每雇用一名學士替代役男,必須繳交28000元給臺當局;然而,替代役男卻只能領到19500元,其余8500元都要納入“替代役基金”,作為臺當局甄審、訓練及其他程序之用。簡言之,企業所支付的替代役費用,有近3成其實是付給了臺當局;從某個角度看,這近3成費用就好像是臺當局收取的“中介費”。試問:以征兵為名,卻收取高比例中介費來出租士兵,臺當局不覺得不妥嗎?
這次所謂“鍋貼役”的爭議,情況顯然很嚴重。第一,這涉及民眾的從軍義務與商用勞工界線的嚴重混淆;第二,軍人被納入與公共事務全然無關的勞動市場,這種“替代役”名目實太過勉強;第三,用比正常勞動市場低廉的薪資來運用過剩兵力,勢必進一步破壞勞動市場的薪資行情,使臺當局成為青年低薪的幫兇。
臺當局若要一意孤行,自可把責任推給“前朝”,宣稱新的替代役條例是馬當局任內經“立法院”通過,蔡當局只是“依法”行事罷了。問題是,兩年前“修法”時,雖然放寬了產業訓儲替代役的適用范圍,卻未曾演示過煎鍋貼、送快遞、當小七這類的離奇情境。今天,連臺當局“行政院長”林全都覺得“怪怪的”,“內政部長”葉俊榮卻辯稱替代役不會去“煎鍋貼”,難道他們是去當主管?臺當局荒腔走板到此等地步,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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