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上任后宣稱要重建反情報系統,“調查局”因此草擬“國家保防工作法”,引發重蹈“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質疑。
“保防法”草案共31條,把保防工作分成三部分,“軍中保防”“機關保防”和“社會保防”,其中臺當局由“行政院長”任召集人,各縣市設“地區保防工作會報”,由縣市長任召集人。據臺灣《聯合報》21日報道,在各級政府機關設置的保防人員,可到可疑對象家查訪、通知到場詢問、查驗身份以及帶往指定處所行政調查;替外國勢力發展組織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量刑加重1/2。針對黑客入侵當局機關網站的情況嚴重,“保防法”草案明定,機密敏感機關或重要民間企業須定期辦理資訊安全檢測與安全防護演練,屆時未辦理完成者,處10萬元至10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機關或企業如果懷疑辦公室遭竊聽,“調查局”可協助辦理反監聽檢測。
“共諜”自然是“保防法”防范的重點。“調查局”稱,境外敵對勢力、外國勢力、計算機黑客,甚至恐怖主義,全面性滲透臺灣機關或地方鄉鎮,對臺灣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其中大陸針對臺灣“國防”“外交”和兩岸機關進行情報搜集,“是最大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臺灣問題”,2008年迄今雖偵破55起“共諜案”,仍只是冰山一角。自由電子報稱,“國安局”原本就有檢舉所謂“共諜”的獎勵辦法,最高獎金500萬元,有人靠此陸續賺走了近千萬元獎金。而一般民眾如果提供線索因而破獲“共諜案”,“國安局”一樣會頒發獎金。
《聯合報》21日則提到,其實日本等西方勢力滲透臺灣的情形日益嚴重。以“保釣事件”為例,從早年“全家福”號漁船到近年“保釣”號,每次從漁港出海,日本都能事先精準掌握出海人員的名單、臺灣“海巡署”護航艦艇與快艇數量,導致臺灣抵達釣魚島海域護漁時,多次被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和偵察機包圍,甚至遭日方撞擊驅逐。報道稱,由于“保釣”號并非每次出海前都發布新聞,因此“調查局”懷疑有內鬼,明查暗訪后發現有日本人常在蘇澳漁港一帶活動,用金錢吸收當地人提供出海情報。“調查局”統計,至少有十個國家在臺吸收間諜提供情報,“外諜在臺布建情況嚴重”。
去年8月,兩名外籍人士持香港護照,以觀光名義進入臺灣,通過人頭租車后驅車到新竹某空軍基地外圍道路停靠,疑在車上用高科技偵防裝備,監錄塔臺與飛行員對話術語和戰術代號。當時因天氣悶熱,他們長時間待在車上開空調,因發動機太吵,有民眾通報情治單位前往查緝,對方一見情況不妙立即驅車離開。《聯合報》還透露,有歐美人士每逢臺灣“大選”就前往地方尋找意見領袖或政治明星“填寫問卷”,表面上是做民意調查,其實是收集情報,掌握島內地方派系斗爭內幕。
針對“保防法”草案通過后估計有數百名調查官進駐各機關保防單位,臺“法務部”擔憂,可能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人事員額及費用爭取更有難度。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稱,他曾詢問前“國安局長”楊國強“如有共諜在總統府周邊餐廳布建,或是透過來臺陸生在校園活動,國安局是否有能力掌握?”楊國強坦言“沒辦法”,“顯然臺灣有很多保防漏洞,難以防范共諜滲透”。他認為,現行法令對于涉嫌“共諜案”的退伍軍人和民眾的刑責過輕,登陸退役將領應列為保防重點對象。
不過,島內多數輿論擔心回到“戒嚴”時期。臺中主任檢察官李慶義21日稱,“保防法”草案估計將調數百名調查員進駐各機關保防單位,但島內目前已有政風人員進駐各機關,職掌防范貪瀆這一塊,再設調查官進駐,所能做的不是政治偵防又是什么?他直言,“這是開民主倒車、違憲”。TVBS稱,由于保防工作人員將分配在各機關,可能會編制在“調查局”,估計約需590人,每年經費新增12億元,加上草案賦予保防人員有攔查人車、約詢可疑對象、遇抗拒者使用強制力等手段,一度被擔心成為“東廠”。
香港東方日報網稱,“調查局”機構將達到史上最龐大,屆時恐怕“共諜”還沒抓到,自己先甩不掉這些包袱,“勢必會遭受‘人二室’復辟質疑”。所謂“人二室”,指的是“人事室第二間辦公室”,管的是人事“地下業務”。文章說,難保有心人不會以此作為打壓異己或職場霸凌的手段,久而久之產生“白色恐怖”,或根本“沒諜可防”,相關人員淪為講習或團隊建設的帶隊講師。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崔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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